深圳市家居文化用品行业协会为进一步加强党的执政基础,努力扩大党建工作的覆盖面,不断增加党组织的凝聚力、战斗力,按照党章规定,根据管理局党委组织部加强党建工作的要求,围绕“党建带工建,工建促党建”的工作方针,经开发区党工委研究决定,成立基层党支部。
按照党章有关规定,新成立的党的支部委员会委员由3-7组成,一般设支部书记1名,副书记1名,组织委员1名,宣传委员1名,纪检委员1名(可根据实际情况设其他委员)。也可设3名支委(由正、副书记和组织委员组成),支部委员一般应从本单位的负责同志和党员骨干中选举产生,应推选党性强、品质好、热爱党的事业、胜任工作的党员担任。支部书记应由思想作风正派,坚持原则,团结同志,在党员和群众威信较高,有较强的组织能力、领导能力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的干部党员担任。支部委员会按民主集中制原则选出正、副书记,并确定其他委员的分工。